在望城区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线上和线下两种形式都可以,您可以自由选择,线下的地址位于望城区雷锋北大道1688号区政府422室,该地址仅供参考。
办理材料:
①行政许可业务申请办理承诺书;
②行政许可申请书(一式两份);
③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审批表(一式两份);
④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⑤机构章程(机构章程应载明机构名称、性质、服务宗旨、业务范围、组织形式、出资方式和数额及其他有关事项);
⑥用人单位管理制度,其中必须有安全生产制度;
⑦办公场所及设施的使用证明(场地所有权证和租赁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消防设施设备清单(2个以上有效的灭火器)和经营场所照片;
⑧单位人员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⑨1个以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证书、身份证、专科以上文凭及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⑩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来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线上提出申请并且上传电子版材料清单;
2、如果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将会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在当场会被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做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3、由政务服务中心再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
4、通过审批的将在许可文书上加盖审批专用章;对未通过审批的会退回申请人材料并告知原因,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制证后可以在窗口取证。
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公司需有营业执照和固定的办公场所,必须为商用且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会去现场核查;
2、有2名以上具备资质的专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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