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 申请人在政务网上或者线下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2.受理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对于没有问题的,予以受理;材料有问题的的在补正补齐后重新予以受理;如果申请不属于规定范围的,则不予受理; 3.初审 上一步符合法定条件的,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看实际需要进行现场勘查,并提出初审意见; 4.复审 工作人员进行复审材料,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特别程序,并提出复审意见; 5.决定 上级领导决定是否发放许可; 6.办结 对于准予许可的,人社局办结告知,向申请人发放准予许可决定书;对不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最后在网上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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