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支持网上和线下办理,由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办理事务。但是申请人还是要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街道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受理条件比较简单:
1.食品经营许可遵从“先照后证”原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要先取得营业执照;
2.具有和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条件,满足政府文件要求;
3.对于已经取得许可证的,原证件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需要变更、延续的,按“新设程序”办理。
办事指南中提到的申请材料有: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果是营业执照的话就不需要提交;
3.空间设施设备平面布局图;
4.操作流程图和文字说明;
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6.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信息和设备清洗、消毒、维修记录的公示方法材料等。
但是这个材料不一定全,申请人得自己到政务大厅去领取一整套的流程和材料。
大致流程就是受理——审核、现场核查——审批——办结的顺序。
芙蓉区承诺办结时限是10个工作日,具体时长还得看实际情况。对于食品销售、大型连锁餐饮服务企业新设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如果选择告知承诺制,可以现场办结。
需要注意的事项是:
1.如果经营场所面积在50㎡以上,就不能在街道办理,而要去区的相关机构办理;
2.经营场所的楼上不能有居民,要有专用油烟道。
芙蓉区承诺会按时出证,到时候申请人等待工作人员通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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