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仅支持线下的形式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可前往玉潭街道花明北路501号市民之家1楼D区58号窗口,该地址仅供参考。
需要携带的办理材料:
①行政许可业务申请办理承诺书;
②行政许可申请书(一式两份);
③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审批表(一式两份);
④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⑤机构章程(机构章程应载明机构名称、性质、服务宗旨、业务范围、组织形式、出资方式和数额及其他有关事项);
⑥用人单位管理制度(其中必须有安全生产制度);
⑦办公场所及设施的使用证明(场地所有权证和租赁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消防设施设备清单(2个以上有效的灭火器)和经营场所照片;
⑧单位人员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⑨1个以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证书、身份证、专科以上文凭及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⑩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来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上面提到的材料在线下窗口提交;
2、如果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将会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在当场会被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做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3、再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再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并提交调查结果;
4、通过审批的将在许可文书上加盖审批专用章;对未通过审批的会退回申请人材料并告知原因,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制证后可以在窗口取证。
办理时间:7个工作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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